服务与条款
1.头号集运货运代理中心绝不签收任何以到付形式的货物。
2.头号集运货运代理中心绝不签任何以平邮方式寄出、没有查收或追踪证明的货物。
3.头号集运货运代理中心只接受及处理,一间店铺所发出的一个运单号码内只有一个客户的货物。
4.假如发生以下情况,而导致任何遗失、漏寄或运输收费变更,头号集运货运代理中心恕不负责︰
情况一︰卖家发出一个运单号码,但包装内有两位或以上客户的货物,而导致有客户未能认领其他货物
客户须联络卖家,确保卖家发货时的运单号码只有该客户的货物。
情况二︰(客户购买两个或以上的货物)卖家只向客户提供一个运单号码,但实际上卖家将客户的货物分开两个或以上的运单号码发出,而导致客户未能认领其他货物。
客户有责任联络卖家,取得其他正确的运单号码以作认领。
情况三︰如卖家提供错误运单号码。
客户有责任联络卖家,取得正确的运单号码以作认领。
5.由于输入货物数据需时,建议客户于货物到达头号集运货运代理中心后的一个工作天,才登入网站认领货物。
6.国内物流中转站存仓安排注意事项:客户必须在货物寄到头号集运货运代理中心当日起计半年内,认领及安排寄出;否则半年后本店自行销毁超期存放的货品。
7.所有首重或续重不足1公斤(KG),将以1公斤(KG)计算。
*** 例1:所有货物总重量是0.99公斤(KG),订单上会以1公斤(KG)计算。***
*** 例2:所有货物总重量是1.01公斤(KG),订单上会以2公斤(KG)计算。***
8.货物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,以头号集运货运代理中心计算为准。
9.合并快递单号没有限制。
10.若订单一经确认(不论处于审核或处理状况),恕不提供取消订单、于订单内增加货物或更改转用其他物流服务。
11.头号集运货运代理中心收货时间为每天早上10:30am至晚上10:30pm,各服务之订单截单时间:下午4时(时间允许的会适当延迟)。
12.若客户的订单于付款成功后要求取消,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。
13.本公司接受部分运费到付。
14.如提供的地址属非商业区或偏远地区,而客户没有支付附加费,本公司有权不发出货品。
15.头号集运所收到的所有货品,都最终地都一律视为马来西亚,如客人最需转寄或退件,而目的地不是马来西亚,计算方法(人民币)如下。
(仓租10元X寄存日)+(运费(另报)X重量)=转运费用。